海南邮轮、游艇产业发展受现行管理模式束缚
海南省人大今日公布一份调查报告称,邮轮、游艇产业在国内属于新兴产业,相关法律、法规尚不健全,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,将邮轮、游艇产业作为新兴服务贸易业扶持,现行管理模式与产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。
报告称,2009年该省海港口岸出入境邮轮34艘次,境外游艇2艘次。今年1月至4月,出入该省口岸的邮轮19艘次,境外游艇53艘次。
调查报告陈述了海南邮轮、游艇现行管理方式的问题。包括:
一是邮轮入出境通关效率不高。目前造访海南省的大型邮轮随船旅客一般1000—2500人,员工500—1500人,停靠时间只有8—10个小时。据意大利歌斯达邮轮管理者反映,在香港、新加坡,一艘3000人以内的游客轮邮通关时间在1个小时之内,目前三亚口岸通关需要2个多小时,通关检查速度与邮轮停泊时间短、人员数量多的现状还不相适应。现有港口的航道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还不能满足超大型邮轮的挂靠。
二是出入境政策还需要进一步配套。交通部公安部出台外籍邮轮在我国境内可以实现多港挂靠的政策,以及允许随船入境旅客在国内任一停靠港离船的规定,给出入境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,需要在工作中研究细化,增强其政策的可操作性。
三是国家现行法律和部门规章将游艇视为运输船舶(商船)来进行管理的规定,以及对境外游艇入出境管理方面的其他限制性规定。比如按现行规定,在船舶检验方面,境外游艇进出海南口岸必须持有满足航线要求的船舶检验证书,但目前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对游艇实行宽松的管理,没有强制要求对游艇进行检验,大部分游艇不持有船舶检验证书;在进出口岸手续方面,境外游艇入境后前往海南省其他口岸,须在出发港办理出口岸手续,在目的港办理进口岸手续,繁杂的申报手续不便于游艇开展旅游活动;在开放港口和水域方面,按国家规定境外游艇只能进入我国对外开放的港口和水域,而海南省主要的海上旅游景区基本不在开放的港口和水域。此外,对境外游艇进入口岸的强制引航、游艇操作人员要求持有当地游艇操作适任证书等方面的规定,也给境外游艇进出海南省口岸和旅游造成困扰。(