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十一”国庆参加邮轮旅游务必买保险
17日,福建省旅游质监所发布“十一”出游提示,提醒参加邮轮游的游客一定要买保险。
国际邮轮游作为集吃、住、行、游、购、娱等多功能为一体的豪华旅游项目,一般载客多达千人以上,如果因天气、罢工、骚乱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行程变更甚至取消,或发生服务质量问题,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游客投诉。今年以来,我省有部分旅行社组织的海航“海娜”号邮轮台湾旅游、丽星邮轮“处女星”号邮轮日韩旅游、歌诗达邮轮“维多利亚”号赴台湾游等,均发生服务质量投诉,特别是歌诗达“维多利亚”号“3·19”航次和“3·23”航次,引发了数百人的突发性、群体性投诉,直至8月中旬才调解结案。
省旅游质监所要求,旅行社与游客要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,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,明晰合同违约赔偿标准;游客要选择合适的保险项目,通过邮轮保险产品来降低风险;旅行社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一旦发生台风、骚乱、机械故障等突发事件,及时启动应急预案,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损失降到最低程度。